- 首页
- 轻小说
布衣疯子
都市宅男唐逍遇到狐仙,人生从此便不同,寂寞读南华回归都市新作,必定精彩纷呈。
素光同【完结】
20年前咬了个小屁孩,没想到20年后小屁孩变成了傻子。好吧,这事儿都怪她,她得对他负责。“傻子,把口水擦擦!”“媳妇儿,宝宝要喝奶奶!”某男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望着她。某女闻言,挑挑眉,温柔的看着他,一巴掌晃过去,“喝你马勒戈壁!”……谁料转眼间,这个傻子竟然这么厉害,在第108次被抓回来的时候,某女无语望天,曾经有个机会能让我好好的补偿他,可是我没有把握,如果上天再给我一个机会,我一定利索的一口咬死他!!
曙歌
刀者,杀伐之器。 了恩仇,断因果,诸法万象,无物不斩。 纵一日血染苍穹,山河颠覆,我自横刀,苍生辟易! 说简单点:这是少年提刀杀出草莽,一步步走向巅峰的故事…… (剧情向升级仙侠文,书友群平顶山莲蓬洞:161-544-505)
云月颜
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
白云诗诗诗
男儿脊梁不倒,侠骨终究难逃。 纵是万事混浊,总要一探明了。 心体皆为锻铁,如何享得轻巧。 待到利刃出鞘,荡平天下魍魉。
娇俏的熊大
以恶魔名号的古老魔法家族。 即便是在麻瓜世界也曾留下许多传说的家族传人。 比哈利波特年长一级,确是魔法界公认的绝世天才。 发明的魔咒,都足够出一本魔法书了。 哈利波特问邓布利多:我真的是预言中的那个男孩吗? 邓布利多:不知道,毕竟你的占卜课教授……说实话挺神神叨叨的。 做2018最好看的哈利波特同人小说@ 这本小说有毒!再说一遍有毒!再说一遍有毒!
《重口一姐》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或网友上传,笔趣阁小说网只为原作者的小说进行宣传。欢迎各位书友支持并收藏《重口一姐》最新章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