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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神酒艾久
《序摇光》之序:“故事还没有开始,我已远离你的世界,你说这只是个序,每个人的出场顺序也许不同,一个相忘于江湖却怀恋到哭,一个相濡以沫却厌倦到终老!没有猜到开头,也没猜中结果!有多少人爱的是刚刚好?!在序里开始也在序里结束,至少红尘不会控诉我年少,如此甚好……”《劫》落絮游丝飘香榭,鲜妍寻觅几只蝶,侬家红袖藏一抔,未若锦囊红颜劫!我先不定义这本小说的格调,看了之后你或许会惊讶!只要说作者确实下了不少功夫了就好!毕竟每个人的口味不同,经历不同,褒贬也不同!敬请鉴阅!故事背景:“主任公18岁之前一直跟其它正常人无区别,18岁那年无原因高烧差点夺去其性命,女主人公每到十五就会做一个奇怪的梦,一个古老的短笛,一个六边形,一个圆,音符-2,一滴水。女主人公一次意外受伤急需用血,虽然是O型血但医院怎么配都凝血,最后只发现曾经献过血的男主人公血能跟其配对!医生也不明所以?男主人公也渐渐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特异性,主人公都在为自己的异样寻找真相,真相惊为天人,一路艰难,二人便生情愫,接近真相的时候又有种种变故,最终他们能否在一起?一个医院的教授为什么频频对其痛下杀手,一切并非恩怨,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,种种迷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序摇光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
吃饭仙人
一个即将读博的学霸研究僧重生在平行时代里的2008年,附身17岁的高中生,于是那些璀璨青春盛开的年代终有幸重来,那些激荡的风云岁月有幸从观众变为主演。 在家里,独有一位身缠风雨雷电的姐姐,她左手鸡毛掸,右手擀面杖,扬言以理服人并给他定下三条铁律: 第一,好好学习; 第二,不准上网; 第三,不准早恋!
雨后蜗牛
异世的顶级女杀手洛十三穿到了末世前,附身在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脑残傲娇女林洛身上。这种衣服能穿吗?厕所居然和住的房子一样豪华?!泡面真是一种美味的食物!脖子上的这是什么?!且看女主如何通过不断修炼在哀鸿遍野、丧尸遍地的末世活的姿意潇洒,霸气侧漏的。
梅子酒哦
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
翟南
咫尺天涯两渺茫,何日功成还乡?醉笑陪公三万场,不用诉离殇。特种兵王叶轻翎堕落成为臭名昭著的纨绔大少,不是一念成魔,而是另有隐情。订婚那天,美人裙下另有阴谋,远遁千里飞来横祸,一朝失忆是喜非忧。燕京第一美人怀了他的孩子,风华绝代的青梅竹马对他倾心,清纯校花立志成为一代商业教母。借我三千铁骑,振我华夏国威,敢叫蛮夷丧胆,不敢入我华夏国门。这是一部猪脚将扮猪吃老虎演绎得淋漓尽致的故事,强悍的武力值让他有足够的资本的将一切敌人轰杀至渣,同样的都市,不一样的故事。美女,热血,爽到爆。提供一个书友群,欢迎大家进群讨论:31737o163.......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特种纨绔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
万重秋
灵云大陆大乘期高手,灵武剑宗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宗主,渡劫时被人偷袭,意外诱发心魔,肉身焚灭,灵魂却阴差阳错进入了地球上一个名为王靖的普通大学生身上!沦落俗世,他才发现,苦修并不是道的极致,世俗生活,嬉笑怒骂都是道之真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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